第五十二章 马耳他(上)(2 / 2)
除外形与控制系统外,技术专家们对炸弹内部填充炸药也进行了精心设计,整枚炸弹共填充了1176公斤混杂着铝末和镁末的混合炸药,占炸弹总重过47,经配方改良之后的炸药燃烧更充分剧烈,爆炸脉冲持续时间更长,威力过同重量*******炸药的5。
除s25+外,还有35公斤级别的s35炸弹正在制造,预计将由he477轰炸机携带,更大更重的炸弹也已立项,但因尚未有合适的搭载飞机,故而研进度不是很快。
he477是he177的常规布局的4轰炸型版,是应军备部前不久提出的重型轰炸机招标书而设计的。重型轰炸机共分成两个标段,称重型轰炸机a与重型轰炸机b。a标段以英国兰开斯特轰炸机为对标,要求巡航度达到35公里/小时,最快度52公里/小时,在载重5吨时航程不小于4公里,最大载重不少于吨,其中单炸弹重量不小于35公斤,亨克尔公司在he177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修改,以最快度恢复了常规4排列并建造了原型机,验证相关技术指标完全可以达到且尚有定富裕,因此很快就被确定为a标段中标者。
b标段是所谓的美利坚轰炸机简化版,空军曾起过有关美利坚轰炸机的招标,普遍要求航程在1.3万公里以上。在霍夫曼的指示下,军备部更改了技术参数,降低了航程要求,但提高了对可靠性载弹量度高度等方面要求,明确规定巡航度不少于365公里/小时,最快度55公里/小时,在载重1吨时航程不小于公里,最大载重量不小于15吨,其中可挂载的单枚炸弹不小于6公斤。数字都是霍夫曼提出来的,他心里的隐含对标是b29轰炸机,不过现在谁也没见过b29,因此他只能将这些数字推到情报搜集上——反正这么推脱已不是次了,由于现在情报部门是直接对霍夫曼汇报的,众人只觉元愈加神秘。
该标段有很多公司提交了申请,包括ta4,ju4,e264等多种型号,虽然海军度很偏爱沃尔夫公司的ta4,但梅塞施密特公司的e264才是进度最快最接近成功的大型4重型轰炸机,于是霍夫曼当机立断决定让e264的研制过程加快节奏,尽快完成相关科目试飞和技术论证,确保1945年有成熟的重型轰炸机可用——万级炸弹造出来的话得有家伙负责扔才行。
至于航程,从欧洲大6到美国公里其实够用了,如果从亚尔群岛出才4多公里,返航问题不在考虑之中——霍夫曼老早就给设计师们洗过脑了,为什么非要飞去又飞回?完全可以在返航中途跳伞并让水面舰艇或潜艇负责营救,学习美国搞大规模空袭对德国并不现实,救援几个机组毫无压力的,战略轰炸德国玩不起,弄几架飞机去扔级炸弹却是非常理想的载体。
由于德国空军对远程轰炸机没有需求,海军直偏爱ta4,e264在历史上基本是无疾而终,但在霍夫曼的直接干预下,情况生了重大变化,进度最慢的ta4前景不被看好,e264反而列入优先级,这让梅塞施密特博士喜出望外,而海军对6公里轰炸机\海上巡逻机的需求则被意大利**79和ju29给填满了,半句异议都提不出来。实际上霍夫曼不仅对ta4的进度不满意,对其螺旋桨加喷气动机的组合设计也不满意,毫不犹豫地将其枪毙了。这样来,沃尔夫公司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ta152和ta13这两款飞机上了。
9点1分,沃恩斯上尉投下了第枚钻地者,投下之后,负重减少的飞机猛地往上窜,他平稳地将飞行高度保持在55米,时控制在33公里/小时左右,然后就目不转睛地看着这枚蓝色炸弹落下去——德军规定炸弹1吨以下涂深灰色,1吨以上涂天蓝伪装色,让炸弹落下时与天空浑然体,防止炸弹太大,在空中落体时就被高射炮现击中而提前爆炸。虽然马耳他的高射炮阵地已被摧毁,但难保没有漏网之鱼。
另边的投弹手已通过无线电开关进行控制,根据曳光灯来判断炸弹位置并对其进行调整,确保其始终落在正确航线上——这枚炸弹瞄准的目标是马耳他北岸的连环地堡,据说里面有组152双联装火炮和几十挺重机枪,完整控制了马耳他最易于登6的滩头阵地。俯冲轰炸机水平轰炸机已多次对其进行了轰炸,效果直不好,今天轮到钻地者来进行尝试了。